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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消费问卷调查报告发布 消费者最担心产品质量问题和数据造假

2021-06-17 19:08:1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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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张欣媛、刘建军)为深入了解直播带货消费问题,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直播带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开展了直播带货消费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采取网络问卷方式,通过 “河北省消保委” 和 “北京消协”微信、网站等渠道,共计收回有效问卷样本5500份,其中北京2200份,河北3300份。主要调查结果如下:

购买最多的是化妆品和食品

调查结果显示,有61.82%的受访者表示经常通过直播带货方式购物,通过直播带货方式购买过最多的商品是化妆品和食品,占比分别达到55.78%和55.74%;其次是服饰和家居装饰品,占比分别为43.97%和36.47%;此外是电器、日常用品及其他商品。

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仍是主要渠道

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直播带货消费经历排在前三名的平台分别是淘宝、京东和拼多多,占比分别为53.69%、52.16%和40.23%。而在抖音、小红书和快手等短视频平台有直播带货消费经历的受访者,也分别达到了24.3%、22.03%和14.73%。

对网红明星带货总体印象欠佳

调查结果显示,在有直播带货购物经历的受访者中,有84.07%的人有网红明星直播带货的购物经历,但遗憾的是,只有45.83%的人对网红明星直播带货的总体印象是“货真价实,体验很好”,有29.52%的人对网红明星直播带货的总体印象是“质次价高,体验较差”,还有23.20%的人认为网红明星直播带货“与一般直播带货差别不大”。

选择直播带货主因是喜爱

调查结果显示,关于选择直播带货消费的原因,有53.33%受访者表示是出于对主播的喜爱,有51.83%受访者表示是出于对主播的信任,有50.30%受访者表示是由于价格便宜,还有29.22%受访者表示是直播方式激发了购物欲望。但调查结果也显示,有11.33%受访者通过直播带货购物时从来不查看商家信息,32.22%受访者只是简单查看商家是企业还是个人,真正认真查看商家营业执照、地址和电话等信息的受访者不到六成。

受访者最担心商品质量问题和数据造假

调查结果显示,选择直播带货消费时,看重商品价格的受访者最多,占比为59.02%;其次是看重商品品牌和质量,占比分别为49.78%和43.56%;此外是商品销量和主播人气,占比分别为37.84%和36.40%。而受访者最担心的是商品质量问题,占比为57.42%;其次是人气数据造假和虚假宣传,占比分别为54.27%和47.16%;此外是担心商品发货迟和售后没有保证,占比分别为37.40%和24.20%。

平台应承担主要责任

调查结果显示,认为平台应该为直播带货问题承担主要责任的受访者最多,占比67.35%;其次是销售商家和生产厂家,占比分别为55.13%和50.65%。如果遇到直播带货消费问题,有54.16%受访者选择找销售方维权,52.75%受访者选择找平台维权,39.38%受访者选择找主播维权,36.44%受访者选择找厂家维权,同时有35.16%受访者表示会向有关部门投诉,有14.33%受访者表示会向法院起诉,只有3.64%受访者表示自认倒霉。

平台缺乏责任意识、商家不够诚信自律

调查结果显示,有83.58%的受访者对直播带货消费总体满意或非常满意,而不太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受访者仅占3.11%,另有13.31%受访者表示感觉一般。关于直播带货消费乱象频出的原因,61.18%受访者认为是平台缺乏责任意识,56.20%受访者认为是商家不够诚信自律,47.24%受访者认为是法律法规不健全,41.20%受访者认为是直播带货模式还不成熟,21.93%受访者认为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建议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会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直播带货相关经营者要诚信自律。直播带货平台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完善自身监管措施和处罚方式,加强自治自律,加强从招募入驻、商品抽检、营销推广、商品评价、违规管理、售后保障、纠纷判责等直播带货交易全流程的生态治理及审核把关,严格查处各类人气造假、评论造假等造假行为,以及各类诱导交易、虚假交易、规避安全监管的私下交易行为等,并依法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商家要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经营资质,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商品信息,以及质量合格的产品。主播要诚信宣传,不做夸大其词、误导性的宣传。

有关部门要对直播带货加强监管。首先是要明确和压实平台的责任。凡是为直播商家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服务的,尤其是开通入驻功能的,必须履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其它情况主要根据平台是否参与运营、分佣以及其对用户的控制力等情形,判定其是否需要履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其次是要抓住明星、网红等重点监管对象,让其承担与流量相适应的责任。例如,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行为的,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承担相应责任;构成商业广告的,应根据《广告法》承担相关责任。此外是要加强协同监管。直播带货模式新、主体多,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而且涉及到跨地域和多个监管部门等问题。因此,不同部门之间要建立多方协同治理机制,明确各自监管职能,织牢监管网络,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同时对违法违规直播带货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并根据侵权严重程度列入信用黑名单。

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选择直播带货方式消费时,首先要查看直播平台公示的商家信息,查看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如果平台没有公示商家营业执照,建议尽量不要购买其商品或服务,尤其是不要听信主播的诱导进行私下交易。其次不要轻信主播的产品功效宣传和超低价承诺,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理性消费;此外,要保存好直播视频、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和平台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消协组织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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