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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全促发展 石家庄市召开全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

2022-03-01 18:59:3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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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张欣媛、温玲玲)3月1日,石家庄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在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工作,分析形势,部署2022年任务。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冯素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杜瑞行作总体工作报告,二级调研员李志强主持会议,二级调研员李兵军解读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化妆品监管科和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负责同志就全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2021年,全市广大药监干部职工不懈奋斗,坚持政治首位、以人民为中心,打赢了疫情防控和冬奥药品安全保障两大攻坚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动了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药品进口口岸建设顺利通过国家考核组现场验收,药品进口备案办公室获评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探索试行“监督检查+”监管模式效果明显,全市药品监管工作取得重要成效,药品安全状况稳中向好。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药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服务发展大局,展现责任担当,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坚决把各类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药品安全。

会议认为,药品安全涉及市20个部门、牵涉局16个科室,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多、技术性强、专业性强,必须加强统筹协调,群防群治,联防联控,联查联动,坚持四个统筹,着力提升工作合力。

一是统筹部门间协调联动。要督促市、县两级政府扛起保障药品安全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事权划分,履职尽责,建立健全信息通报、风险会商、联合办案、应急处置等工作衔接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协同,推动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有效联动的药品监管工作全市一盘棋格局,提升药品安全工作合力。

二是统筹大市场大监管。要牢固树立“药品安全与食品安全、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并重”的理念,守牢安全底线,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强大支撑作用,加强对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市场监管新工具、新方法的学习运用,加强对企业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经营状态、实时数据、风险高低、隐患大小等数据信息的归集、分析、研判及运用,推动形成监管数据共建、共享、共治新局面,解决点多面广、人海战术的难题,提高精准监管、有效监管的监管能力。

三是统筹药械妆全链条监管。要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按照“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的原则,严把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道防线,通过飞行检查、联合检查、电话约谈等方式,强化检查的突击性,提高检查的实效性、靶向性。要在市、县两级联合执法、药械妆大联查、上下游联合检查上下功夫、作文章,注重检查效果,努力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成本最优化、监管效能最大化。

四是统筹监管与稽查。要畅通案件线索互通渠道,加强药品稽查队伍建设,强化检查稽查协同,完善市、县药品稽查执法工作协调衔接机制,完善监管与稽查协调衔接机制,提高案件线索移交、案情分析讨论、处置结果上报的质量和效率。各相关科室要加强配合,不能各自为战,单打独斗,要打组合拳、出重拳,努力实现监管工作与执法办案的有效衔接、无缝对接,下大力气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严惩重处非法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涉及药品尤其是疫苗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重案轻办、以罚代刑。

会议要求,要加强能力建设,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技术支撑、风险防控和智慧监管能力和监管队伍素质,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围绕“强监管守底线保安全、优服务追高线促发展”两大目标,坚守“四个最严”,全面提升全市药品监管能力,构建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为石家庄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要主动作为优服务,为企业发展赋能增效。以重点支持生物医药、中医药产业为契机,深入研究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支持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支持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等各项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和政策落实,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在助企帮扶上出实招。要强化典型重引领,培树监管治理良好形象。在工作中要坚持“打树结合”,充分挖掘生产、经营、使用各监管环节中的先进典型,抓两头促中间,让全系统学有标杆、赶有先进,推动形成监管行稳致远、产业生机勃发的良好局面。同时,还要加强廉洁自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努力打造一支忠于使命、善于监管、能打硬仗的药品监管队伍。

此次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机关12楼会议室,各县(市、区)局设分会场,市局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化妆品监管科、药品进口备案办公室、药品执法科全体同志,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药品不良反应中心)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各县(市、区)局主要负责同志、药品安全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责任编辑:张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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