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社会公众评委的公告
来自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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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更多的群众参与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过程,体现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特意邀请社会公众评委参与现场答辩的评价活动。根据《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现公开向社会征集社会公众评委。
一、社会公众评委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拥有石家庄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能合理安排时间。
3.具有一定的与质量、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4.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5.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奉献精神。
二、征集方式
(一)个人申请
有意愿参与市政府质量奖现场答辩评价工作的市民填写《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社会公众评委申请表》(见附件),向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二)审核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市民申请,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选出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评委。
三、要求
(一)请认真填写《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社会公众评委申请表》,保证所填信息准确、真实。
(二)请于2023年12月3日前将《《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社会公众评委申请表》扫描成PDF或拍照后发送到邮箱:sjzshgzpw@163.com
联系电话:66167122
附件: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社会公众评委申请表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社会公众评委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彩色免冠 照片 | |||
民族 | 籍贯 | 户籍地 | ||||
学历 | 身体状况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 | ||||||
工作岗位 | 身份证号 | |||||
本人承诺: 1.以上所填信息准确、真实。 2.严格遵守《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如有与被评价方存在利益关系将自觉声明回避。 3.不接受申报组织和个人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 4.自觉维护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不在评价过程中发表不当言论。 5.注意个人行为规范,确保不发生损害评委形象的言行举止。 上述承诺,若有违反,自行退出评价活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无工作单位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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