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频道即时要闻

12月1日正式施行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提示“五避免”

2023-12-08 20:20:14 来源:河北新闻网

扫码阅读手机版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张欣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提醒告诫全市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固定场所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在销售食用农产品时注意“五避免”:
一是避免直接使用红色、蓝色、绿色等明显改变感官性状的照明设施对生鲜食用农产品进行照射。
二是避免使用可变可控光源调节颜色,在销售时实际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
三是避免通过使用内部或外部为红色的灯罩,造成实际反射光线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
四是避免在正常灯具上加套红色塑料袋、在灯泡表面涂抹红色物质等,造成实际光照效果不合规。
五是避免将红色、蓝色、绿色等违规光源和正常光源搭配使用。
即日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办法》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消费者如在《办法》施行后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谢迪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