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频道头条新闻

“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发布会:激发消费活力 共筑和谐消费环境

2024-03-13 19:44:28 来源:纵览新闻客户端

扫码阅读手机版

纵览客户端讯(记者李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关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2023年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打造营造人民群众所需、所愿、所盼的消费环境,多维度、多渠道、多场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效。

为迎接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营造更为良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氛围,3月13日下午,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整体情况,并就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安排2024年重点工作。

推动社会共治,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1.68万家,涵盖大型商超、餐饮单位、网络交易平台等领域,实现城市与乡村、商品与服务、线上与线下、生产与流通“四个全覆盖”。此外,以此为引领,推动大型商场、大型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家居卖场等经营主体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全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实体店数量达5896家,累计退货金额4亿元。通过“消费维权冀事通”平台,按季度向广大消费者和全社会发布消费者投诉信息、消费纠纷调解处置情况、消费预警提示等内容,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发布机制,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加强质量监管,筑牢安全底线。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全力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实现全省9万余名包保干部对83万多家包保主体实行常态化督导。持续开展餐饮、保健食品和乳制品质量安全、放心肉菜超市等提升行动,防范各环节风险隐患。着力净化药品市场环境、提升药品质量,推进药品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非现场监管,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药品产业集中区域质量提升、整治医保“回流药”等行动。为强化重点工业品安全监管,2023年以来,为2.35万家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配备了质量安全总监、安全员,并出台全面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条措施,消防安全相关产品综合整治行动中,督办问题整改105个,查处违法案件66起。就群众高度关注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开展“守护行动”,以儿童玩具、婴幼儿服装、学生文具、校服及巴克球、萝卜刀等网红产品为重点,聚焦省内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企业、学校周边经营店、批发市场及相关电子商务平台等交易场所,全年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100190批次,发现并消除问题隐患173个,查处假冒伪劣及“三无”产品730批次。

整治突出问题,规范市场秩序聚焦“神医、神药”“医疗美容”“校外培训”“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共查办相关违法广告271件。核查处置网络交易违法违规信息10000余条,帮助网购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建设,着力净化网络消费环境,保定市、石家庄市先后成功获批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

此外,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药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监测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联动督查价格违法行为148起。联合河北省发改部门、教育部门及财政部门,重点抽查检查高校、高中、民办职中等学校收费情况,立案查处违规收费96起,责令退款388万元。

畅通维权渠道,提升维权效能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共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5897家,受理咨询13万次,受理投诉7万件,调解纠纷6万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实现消费者就近投诉、便捷投诉。完善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加强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通过电话、互联网平台、小程序等多种方式,共接收投诉举报咨询信息17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1亿元。

监管创新并行,激发消费活力。2024年,紧紧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责、社会监督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格局,健全完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标准体系,延伸创建领域,规范创建程序,统一创建标准,提升创建质量,推动全省消费环境再上新台阶。深入拓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功能,探索建立诉前调解联动工作机制,让更多消费纠纷解决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重点打击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不履行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聚焦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等领域,对侵害消费者行为“重拳”出击,帮消费者消除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聚焦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常用的消费品,开展常态化消费警示提示,提升消费者安全消费、科学消费能力。敦促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消费。释放消费升级潜能,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

此外,加强与其他单位、群团组织及相关行业协会合作,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积极对接北京、天津,结合三地工作实际,谋划建立消费维权工作协同开展、联动推进工作机制,推进京津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同发展。

责任编辑:李珂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